關心勞工過勞問題的徐欣瑩在她的FB表示:再度修改的《勞基法》,每月加班上限彈性提高,卻沒有設定防止連續多月彈性提高的機制,加上連續上班最多可以長達12天,以及輪班間隔縮短等加總的結果,很可能就是造成過勞,形同『慢性殺人』。

政府口口聲聲說,修法後勞工可以加班賺錢,最後卻將「加班換補休」入法,鼓勵企業「加班不用給錢」,不但騙很大,還無視「過勞還領不到加班費」的雙重壓榨,可能造成社會學上所稱的「貧窮循環」,也就是健康惡化造成低薪,低薪又使健康更差的惡性循環!

 

「過勞法」時代 徐欣瑩:慢性殺人還要簽同意書


立法院三讀通過了《勞基法》修正案,其中,輪班間隔改為經勞資會議可縮短為8小時,以及民進黨突擊增加的「加班換補休」條文,爭議尤大;對此,民國黨主席徐欣瑩說,修訂後的《勞基法》可能造成勞工過勞還領不到加班費,根本是「慢性殺人還叫人簽同意書」。

民國黨主席徐欣瑩(左)表示,新修的《勞基法》恐讓勞工過勞又領不到加班費。圖為勞團抗議《勞基法》修惡。(民國黨提供)
民國黨主席徐欣瑩(左)表示,新修的《勞基法》恐讓勞工過勞又領不到加班費。圖為勞團抗議《勞基法》修惡。(民國黨提供)

徐欣瑩指出,輪班制勞工的健康應該立法予以額外保護,而不是反過來以「例外」來開放將間隔縮短。舉例來說,護理人員常見的所謂「花花班」,就是護理人員過勞的元兇,另外像台鐵的列車長也因長期缺額,導致輪班間隔過短。不管是台鐵還是公立醫院,雇主都是政府,政府沒有做好表率,還強行立法給自己方便,完全是公器私用,把國會當橡皮圖章。

加班換補休 修法騙很大

針對有評論稱新修的《勞基法》已淪為「過勞法」,徐欣瑩表示認同。她說,每月加班上限彈性提高,卻沒有設下防止連續多月彈性提高的機制,加上開放連續上班最多可以長達12天,以及輪班間隔縮短等加總的結果,很可能就是造成過勞,形同慢性殺人。即使勞工出於自願而加班,又可能因「加班換補休」入法而領不到加班費,最後可能就是「過勞還領不到加班費」!

而對於政府所稱的把關機制,也就是勞資會議,徐欣瑩認為是「慢性殺人還叫人簽同意書」,是拿勞資會議來美化惡行。政府口口聲聲說,修法後勞工可以加班賺錢,最後卻將「加班換補休」入法,鼓勵企業「加班不用給錢」,不但騙很大,還無視「過勞還領不到加班費」的雙重壓榨,恐造成社會學上所稱的「貧窮循環」,也就是健康惡化造成低薪,低薪又使健康更差的惡性循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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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01月15日 12:29
中時電子報 尉遲佩玉 / 綜合報導
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80115002821-260407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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